失信被执行人 |
中盟联旭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03民初2667号 |
案号 |
(2021)皖0603执恢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中盟联旭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王飞劳务费111.1万元、违约金5万元,计116.1万元。案件受理费15249元,由中盟联旭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森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利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1713133006H |
登记机关 |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遵化市文柏路(邮政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