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国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82民初2311号 |
案号 |
(2019)豫0482执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梦想食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795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自2017年11月21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限满之日止按年利率6.96%计付); 被告河南梦想食品公司在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410482-17-77、抵押物概况:河南梦想食品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评估报告)价值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支行在该抵押物拍卖、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告河南国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在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410482-17-77、抵押物概况:河南国花彩印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评估报告)价值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支行在该抵押物拍卖、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告赵冠峰、赵崧森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发布时间 |
2019-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482执79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79500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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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亚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2568626663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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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