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11民初4777号 |
案号 |
(2021)湘0111执19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长沙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胡涛劳务款206 716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 231元,由被告长沙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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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1689534087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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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71号龙吉湾403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