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登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626********1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626民初332号
案号
(2021)黔2626执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岑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姚登明欠原告杨贵文100000.00元,被告姚登明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杨贵文28000.00元,于2021年2月11日前偿还原告杨贵文35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杨贵文370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60.00元,减半收取1230.00元,被告姚登明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岑巩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