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恒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4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12民初384号 |
案号 |
(2021)鲁0812执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恒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来友、郭玲共同偿还原告王书军借款本息489794元及2015年11月16日之后的利息(按本金419000元、月利率1.8%计算,从2015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来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570481643W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六股路村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