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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9********3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202民初958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建辉向原告珠江精品瓷砖上海南路店支付货款68 306元元及利息3000元,此款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其余6 100元李建辉协助催要付清为止; 二、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1661元,减半收取后830.5元,由被告李建辉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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