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岳阳玖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02民初2579号 |
案号 |
(2019)湘0602执3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岳阳玖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方陆平、黄四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刘成生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欠付利息1万元,并按月利率1%标准支付自2018年8月3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0元,由被告岳阳玖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方陆平、黄四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湘0602执313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陆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600051670100M |
登记机关 |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路嘉美大厦13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