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孙元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7********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7民初27号 |
案号 |
(2021)鲁1327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元伟于2020年3月25日前向原告黄全中偿还欠款本金40000元,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欠款本金40000元,于2020年9月25日前偿还剩余欠款本金34700元。二、如被告能够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请求;如被告任何一期还款违约,原告均有权对未还款部分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形下被告还应以本金114700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6日始向原告计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