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郯城路通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2民初2723号 |
案号 |
(2019)鲁1322执29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金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保险赔偿款110000元;被告郯城路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19 |
发布时间 |
2019-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1322执298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19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运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25640567393 |
登记机关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郯城县李庄镇驻地(李庄镇诸葛店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