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绵阳市三剑龙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14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绵高新民初字第1632号 |
案号 |
(2016)川0792执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绵阳市三剑龙威电子科技公司于2016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吴秀芝借款3万元。若被告绵阳市三剑龙威电子科技公司逾期未足额偿还借款,则还应承担原告吴秀芝律师费5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下欠借款为本金基数,按照月利率1.35%,从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8-10 |
发布时间 |
2016-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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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言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071428282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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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绵阳高新区新区一号干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