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81********4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2民初5968号 |
案号 |
(2021)粤0112执1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邹慧应在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44277.28元及其利息(截至2020年4月6日为2503.99元,自次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所欠本金基数按日利率0.05%计付)、分期手续费2723.68元,另迳付案件受理费3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