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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南市风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6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225民初3390号
案号
(2021)皖0225执恢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为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鹏、张三宾、淮南市风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连带赔偿俞经芳、宋会会死亡赔偿金110000元(张三宾已给付25000元);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赔偿俞经芳、宋会会丧葬费27569.5元、死亡赔偿金2671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0元和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误工等费用3000元,合计367673.5元;三、驳回俞经芳、宋会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8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16元,减半收取4608元,由俞经芳、宋会会负担700元,由王鹏、张三宾、淮南市风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908元。(上述款项可汇入:账号10050249830001999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无为县支行,开户单位无为县人民法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为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07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树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21786519137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凤台经济开发区亿联皖北五金家居城D区5号楼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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