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陵县华義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2********N2X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3民初3253号 |
案号 |
(2020)皖0223执1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陵县华羲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袁小龙养老预订金365835元(已扣除违约金32000元及福利补助款2165元),被告于2020年9月30日前返还165835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返还200000元。二、原、被告双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完毕后无其他纠纷。三、本案受理费36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袁小龙负担1825元,被告南陵县华羲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825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3MA2NAQN2XQ |
登记机关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如意花园南区1幢10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