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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603********2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602民初380号
案号
(2020)晋0602执9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尹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刘强强21044.8元;三、高日成对本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26元(刘强强已预交),减半收取计613元,由尹龙和高日成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1-04-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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