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琳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4********1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5556号 |
案号 |
(2021)皖1202执4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琳淼欠原告杨威借款本金8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3月2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于2020年11月29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被告马琳淼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