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阳中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1128民初4081号 |
案号 |
(2019)赣1128执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阳中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鄱阳县鄱湖金融用品有限公司违约金4 2891.12元;二、驳回原告江西省鄱阳县鄱湖金融用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 258元,由被告贵阳中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5-05 |
发布时间 |
2019-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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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奕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2697510114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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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28号油100栋6单元7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