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7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4民特338号 |
案号 |
(2021)浙1024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魏俊印、蒋秀华尚欠蒋桂英借款本金4 8 8 5 0 0 元及利息( 其中4 9 0 0 0 元自2 0 18年1 1月2 7日起,2 0 0 0 0 0 元自2 0 18 年1 2 月 1日起,2 0 0 0 0 0 元自2 0 1 9年1 月3 1日起,3 9 5 0 0 元自2 0 1 9 年2 月 3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由申请人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魏俊印、蒋秀华在2 0 20 年 7月3 0日前一次性归还申请人蒋桂英全部本息;二、如申请人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魏俊印、蒋秀华未按本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申请人蒋桂英对未归还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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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俊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4327820377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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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工业集聚区发展路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