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诸城信合锻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82民初915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2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诸城哈喜婆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青岛安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0000元及至2018年11月6日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等362906.92元,共计5162906.9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诸城哈喜婆食品有限公司继续给付原告青岛安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借款本金4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所应当承担的利息、罚息、复利等;三、被告山东盛康食品有限公司、诸城信合锻造有限公司、李福刚、王建波、杨术本、王艳艳、王静对本判决第一、二项被告诸城哈喜婆食品有限公司所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山东盛康食品有限公司、诸城信合锻造有限公司、李福刚、王建波、杨术本、王艳艳、王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诸城哈喜婆食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47940元,减半收取239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8970元,由被告诸城哈喜婆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术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689480197T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西安家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