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博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昆花商初字第00278号 |
案号 |
(2016)苏0583执66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博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结欠原告昆山展耀贸易有限公司货款879482元,由被告浙江博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前支付250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于2016年1月30日前支付429482元。若被告浙江博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有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被告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50000元,,原告昆山展耀贸易有限公司可就879482元中未付部分连同违约金250000元一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被告涉案纠纷解决,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6312元,减半收取815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13156元,由被告浙江博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款原告昆山展耀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于2016年1月30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29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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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1668304872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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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A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