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谭晶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5********4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特1155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45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2619061】。一、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二、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