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文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3********4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785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给付原告110000元。被告承担利息;受理费2500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