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凯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25755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2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凯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宇亚铝业有限公司货款1,136,672.4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3,493.47元,合计1,270,165.88元,具体付款方式:被告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宇亚铝业有限公司货款30万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宇亚铝业有限公司货款50万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海宇亚铝业有限公司货款336,672.4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3,493.47元,如被告未按约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应付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4,057.80元,由原告预缴,被告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殷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1075314776H |
登记机关 |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嘉善县姚庄镇福泰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