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希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22********5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源劳人仲字【2020】第901-1仲裁裁决书 |
案号 |
(2021)黑0622执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提出了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予以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80元(3920.00元/月×9个月)。三、由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9200元(3920.00元/月×10个月)。四、由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360元(3920.00元/月×8个月)。以上合计:1058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