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凌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04********41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衢仲网字第8072号 |
案号 |
(2021)鲁0104执8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借款本金6388.7元;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仲服务费160元;仲裁案件受理费90元2、支付截止至2019年11月28日的利息、贷后管理费以及罚息逾期违约金772.95元;3、利息308.76元(自2019年11月29日起,以6388.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标准计算,暂计算至执行申请日,要求计算至被执行人本金还清之日止);4、迟延履行的加倍利息1.16元(自2020年4月23日起,以6638.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为标准,暂计算至执行申请日;要求计算至被执行人付清前述款项之日止)5、总计金额:7721.5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