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金圣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6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南民一初字第1240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恢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拖欠工程款503923.8元;被申请人黑龙江金圣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申请人张贺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汤智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606112154U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3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