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宝塔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宁劳人仲字[2018]第279号 |
案号 |
(2019)宁0181执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劳动关系于2018年8月26日解除。二、2018年11月30日前,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仲裁请求所涉及的费由43000元。逾期支付的,另支付申请人违约金8000元。三、上述义务履行完毕后,双方互不追究基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责任。本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呢签收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宁0181执76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1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彦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715051514L |
登记机关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宝塔大厦17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