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7********3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4民初2607号
案号
(2020)苏1324执3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哲、王芹同意共同偿还原告黄剑群借款本金210000元,分别于2020年7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4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6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8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0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如被告张哲、王芹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黄剑群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计2225元,由被告张哲、王芹共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