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双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1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302民初2706号 |
案号 |
(2016)鲁1302执3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双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牟海兰同意于2016年4月6日前一次性偿付原告朱爱琴借款4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0‰,自2016年2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诉讼保全费2770元,共计6420元,由二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节笔录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8-23 |
发布时间 |
2016-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牟海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双月园路高新区科技创业园B座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