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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5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东商初字第349号
案号
(2016)鲁0923执5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欠原告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货款906843元,由被告于2016年5月1日前偿还15万元,其余款项于每月1日前偿还10万元,全部款项于2016年12月1日前付清,其余款项原告自愿放弃。逾期支付,原告可按全额906843元(扣除已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47元、诉讼保全费2970元,由原告负担5058.5元,被告负担5058.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5-13
发布时间
2017-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鲁0923执566号
立案日期
2016-05-13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1190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23065914700C
登记机关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民华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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