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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连云港派瑞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19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723民初6733号
案号
(2019)苏0723执1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连云港派瑞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连云港新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0000元及利息(以110000元为本金,年利率6%,从2018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15
发布时间
2019-09-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723执1114号
立案日期
2019-04-15
执行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1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江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3791968922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八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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