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华展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7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26民初1032号 |
案号 |
(2019)冀0626执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华展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兴辉瑞泰商贸有限公司租赁费23100元及利息(从2015年12月27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北京兴辉瑞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5.0元,由被告河北华展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发布时间 |
2019-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冀0626执3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7 |
执行法院 |
定兴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175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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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展立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85749299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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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仰陵村村委会路南6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