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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202********9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531民初372号
案号
(2021)云2531执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绿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向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10日内偿付钱原告施得发的原木款44370元,支付利息2000元。2、被告何胜对被告向鑫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唱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绿春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4-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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