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根本棉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23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民初102号 |
案号 |
(2019)粤01执29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佛山市根本棉业有限公司、广州新目标投资有限公司、董荣芳向申请执行人广州纺联进出口有限公司连带支付货款人民币265,347,396.19元及利息84,115,123.26元(利息以人民币265,347,396.19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4年3月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现暂计至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9年5月25日),合计人民币349,462,519.45元。二、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佛山市根本棉业有限公司、广州新目标投资有限公司、董荣芳向申请执行人广州纺联进出口有限公司连带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人民币349,462,519.45元为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19年5月26日计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三、请求折价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董荣芳持有的佛山市根本棉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被执行人董荣芳持有的广州新目标投资有限公司99%的股权,并由申请执行人广州纺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05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粤01执292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05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49462528.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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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荣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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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城西工业区振兴路15号华南针织布交易中心A区209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