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卢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2********0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282民初10032号 |
案号 |
(2021)鲁0282执恢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卢燕尚欠罗奕志货款41 654元,于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11月份期间,每月28日之前给付罗奕志3 000元,共计36 000元,剩余5 654元于2019年12月28日前全部付清。卢燕每笔付款均汇至罗奕志交通银行青岛即墨支行6222621010023356126账户;二、若上述款项,卢燕有任一笔付款逾期,罗奕志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三、案件受理费841元,减半收取计420.5元,由卢燕于2019年12月28日前付至罗奕志交通银行青岛即墨支行6222621010023356126账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