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邱燕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01********00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3民初1830号 |
案号 |
(2020)赣1123执1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借款本息;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欠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一次性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91元,被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