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4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2496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4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603840.3元并偿付相应利息(含罚、复息,截至2020年2月21日为51272.44元;2020年2月22日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损失67553元;3、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向阳新村50幢1203室(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012号)不动产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1015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152元;5、迟延履行双倍利息由被申请人承担;6、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