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房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5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83民初3815号 |
案号 |
(2020)鲁0983执27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被告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汪心磊劳务费20000元;2、被告房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原告汪心磊利息,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计算;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支付诉讼费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