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衡水中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04民初1903号 |
案号 |
(2019)冀0104执1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衡水中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包含罚息、复利),其中2017年1月22日前的利息为1610760.61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二、被告姚克杰、衡水明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朱保才、衡水杰宏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1465元,由被告衡水中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姚克杰、衡水明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朱保才、衡水杰宏工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冀0104执178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73222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克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15619811872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北方工业基地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