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21民初2416号 |
案号 |
(2019)豫1121执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珺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偿还原告李新伟利息200000元,原告李新伟同意解封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梁珺、葛庆宇及吕建群相关银行财产。二、剩余本金1650000元,未偿付利息1643000元整,共计3293000元整,借款人及担保人同意于2019年1月20日前一并归还。案件受理费34744元,减半收取17372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保函费用13972元,由原告李新伟和被告梁珺、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葛庆宇、吕建群各负担一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时间 |
2019-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豫1121执1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1 |
执行法院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31985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富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062677826J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路352号(桂江路与丹霞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