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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22********55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1003民初799号
案号
(2021)辽1003执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伟欠原告白秋德借款本金60万元,该款被告纪伟分三期给付,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2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剩余欠款20万元。另,被告纪伟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在第一期履行期限内给付。二、被告任长明就上述款项的前两期的40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被告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二被告应承担所欠款项自2020年6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月息1分计算,并且原告有权立即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欠款。(2019)辽1003民初1797号案件受理费3700元,减半收取1850元,保全费1370元;(2020)辽1003民初799号案件受理费8050元,减半收取4025元;(2020)辽1003民初800号案件受理费6100元,减半收取3050元;(2020)辽1003民初801号案件受理费4460元,减半收取2230元,由被告纪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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