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段成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01********03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01民初1311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10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解除原告章林与被告段成玲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二、确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购房款200000元,此款由被告自2020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至少向原告偿还4000元并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还清前述房款;三、若被告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则原告可就所有尚欠款项一次性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应以未偿还房款为本金,按月息2%自2022年7月26日起向原告支付房款利息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四、原告章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150元(实收),由原告章林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