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溪县鑫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金民二初字第110号 |
案号 |
(2014)金执字第00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溪县鑫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黄国兵货款9515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金溪县鑫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4-04-16 |
发布时间 |
2015-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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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裘耀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7664777955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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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C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