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三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深仲裁字第1175号 |
案号 |
(2016)鲁08执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3638498.63元,支付截止2016年4月25日的违约金人民币746440.49元;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回购价款本金人民币3638498.63元的自2016年4月26日起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年利率24%的违约金;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全部连带清偿责任;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18万元;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1097元全部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2-13 |
发布时间 |
2017-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衍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05739083661 |
登记机关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城经济开发区(曙光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