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远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826民初218号 |
案号 |
(2018)晋0826执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远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绛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借款31万元(31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计算自2015年3月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王大良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绛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03-15 |
发布时间 |
2018-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晋0826执31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15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1618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大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6715915642R |
登记机关 |
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古绛镇乔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