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明英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1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16163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4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承德明英商贸有限公司、徐兰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楠柏腾飞(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31 498元;二、被告承德明英商贸有限公司、徐兰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楠柏腾飞(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828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按票据金额),由被告承德明英商贸有限公司、徐兰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2448元,由被告承德明英商贸有限公司、徐兰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兰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023081572233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晨都花园小区东区2号楼01-101号商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