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成民初字第1972号 |
案号 |
(2014)成执字第00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科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64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成都交大晶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正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正光纳米塑胶有限公司和成都华纳化工有限公司对被告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14513.32元,由被告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交大晶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正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正光纳米塑胶有限公司、成都华纳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4-01-22 |
发布时间 |
2017-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4)成执字第00239号 |
立案日期 |
2014-01-22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合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713014074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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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