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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召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2********0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3民初425号
案号
(2021)晋1033执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蒲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召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文忠化肥款53125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7月5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蒲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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