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4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2921民初3473号 |
案号 |
(2019)内2921执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尚广增诉被告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确认欠付原告工资1078845.34元,被告于2019年1月5日前向原告支付工资1078845.34元,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者打入工资卡内,如果按期不能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工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7255元,由被告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时间 |
2019-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内2921执4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7884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900764481625X |
登记机关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宏力大道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