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优实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7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晋0106民初2386号 |
案号 |
(2019)晋0106执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固意特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从2016年4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按照年利率14.907%计算);二、被告太原优实化工有限公司、刘海斌、高晓红对被告山西固意特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对被告山西福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汾阳市肖家庄镇西马寨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汾国用(2013)第2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931元由被告山西固意特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太原优实化工有限公司、山西福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刘海斌、高晓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时间 |
2019-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晋0106执39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01479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晋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6776748008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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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东岗路234号书苑小区南楼2单元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