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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宝丰鑫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8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珠金法平民初字第322号
案号
(2016)粤0404执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三被告共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2万元及利息444,400元,还款方式如下: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2016年1月31日每月偿还3万元,于2016年2月29日、3月31日、4月30日每月偿还5万元,于2016年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每月偿还444,880元。如果被告任何一期没有向原告偿还款项,原告有权申请三被告偿还所有剩余本金及利息。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不再向三被告主张权利;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354元,因调解减半收取人民币13,177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共计人民币18,177元,由三被告承担(于2015年11月30日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6-01-04
发布时间
2017-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粤0404执9号
立案日期
2016-01-04
执行法院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48257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阮班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5831082X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珠海临港工业区永新路(精细化工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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